人不可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,可召陵區(qū)的小張卻可以,只不過,他踏入的不是同一條河流,而是同一個路口——中山路與黃河路交叉口南200米處。去年7月25日至9月16日,他開車在此處被電子眼拍到29次未按規(guī)定系安全帶。這到底是咋回事呢?3月15日上午,小張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(jīng)過。
29次違章,罰款1450元
小張叫張洋,召陵區(qū)老窩鎮(zhèn)人,有駕駛證。去年他的表哥去廈門打工,就把車借給他開,供他上下班代步。
“表哥的車今年3月年審,去審車時發(fā)現(xiàn)有違章罰款沒交。”張洋說,表哥一查違章記錄,既生氣又驚訝,生氣的是張洋開著他的車,竟然有29次未按規(guī)定系安全帶,被電子眼拍住了;驚訝的是,這29次違章,都是在中山路與黃河路交叉口南200米的紅綠燈處。一次50元,29次就是1450元的罰款。
“表哥給我打電話詢問時,我也可驚奇。”張洋說,他沒有開車不系安全帶的“惡習”。“俺表哥之前在這個路口被拍到過未系安全帶,他提醒過我,我開車經(jīng)過這個地方時特別注意。怎么會犯這樣的錯呢?”
對此,張洋十分不解。
感覺冤枉,提出行政復議
張洋和表哥去市交警支隊調取了這29次違章被拍的照片。
這29次違章,發(fā)生在2016年7月25日至9月16日。也就是說,不到兩個月,張洋開車在同一路口被拍到29次未按規(guī)定系安全帶。這個路口是他每天上下班的必經(jīng)之路,被拍的時間,大都是早上上班時間和晚上下班時間。
“我上的班是上一天休息一天,一月也就上半月班,這樣算下來,我?guī)缀趺刻於急慌牧恕?rdquo;張洋算了一下。
在張洋提供的違章被拍照片中,記者看到,一張圖片是副駕駛上他的朋友,光著膀子系著安全帶,而他的左側肩膀處露出一截安全帶,胸前卻看不到安全帶。“我記得還是我提醒朋友系安全帶。他光著膀子,開始不想系,我說系上吧。難道我光提醒朋友系安全帶,我這司機會不系?”張洋說。
張洋提供的其他幾張電子眼拍攝的違章照片,均顯示他的左側肩膀處露出一截安全帶,但胸前看不清。
張洋仔細辨認了這些照片后,發(fā)現(xiàn)安全帶的顏色是米黃色泛點白色,而當時是夏天,他穿的衣服大多是淺顏色的T恤衫。
“會不會是因為衣服顏色與安全帶顏色太接近,電子眼拍攝的時候沒拍清楚,或者是反光等原因引起的?”張洋說,感覺很“冤枉”,他已經(jīng)向交警部門就這29次違章提出了行政復議。
交警給結論:還是違章
3月15日上午,記者與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取得聯(lián)系,介紹了張洋的情況。該有關負責人表示,將盡快與支隊法制部門聯(lián)系,核實有關情況。
3月16日上午,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給記者反饋說,他們十分重視此事。他們組織市交警支隊科技人員對電子眼拍攝到的小張未按規(guī)定系安全帶的違章視頻進行了認真分析,最后得出的結論還是小張未按規(guī)定系安全帶。
“我記得我系安全帶了,怎么會這樣?!吃一塹,長一智。我現(xiàn)在開車上班再走到那個路口,都有心里陰影了,總是抬頭看看電子眼,然后下意識拉拉安全帶。”張洋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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