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。ㄓ浾?梁曉峰)持續(xù)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簡政放權、轉變政府職能,我市再邁大步。日前,新一屆政府下發(fā)文件,決定取消、下放和調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門行政職權事項,并公布了取消、下放和調整后保留的市政府部門行政職權事項目錄。(詳見今日3版)
市政府《關于取消、下放和調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門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》指出,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大力推進簡政放權,切實轉變政府職能,優(yōu)化經濟社會發(fā)展環(huán)境,提高辦事效率,市政府決定,取消、下放和調整行政職權147項。其中,行政審批類事項102項,包括行政許可事項36項、行政檢查事項5項、行政處罰事項31項、行政確認事項9項、行政強制事項2項、行政征收事項4項、行政裁決事項1項、行政給付事項1項、其他職權事項51項;下放行政許可事項2項、行政確認事項1項、其他職權事項2項;調整行政許可事項2項。
簡政放權是本屆政府高度重視的一項工作。為了取得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,增強經濟發(fā)展動力、活力,新一屆政府加大簡政放權力度,堅決把該放的徹底放開、改減的徹底減掉、該請的徹底清除。實行清單式管理,行政職權每取消、下放一項,清單中及時銷號一個,各部門堅決不能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變相實施,確保取消、下放落實到位,實現(xiàn)“清單之外無權力”;同時,各縣區(qū)要認真做好取消、下放和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。對于下放的行政職權,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培訓和技術支持,做好放權配套工作。對于保留的行政職權,進一步梳理審核,持續(xù)推進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(yōu)化服務,加快政府職能轉變,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、規(guī)范化、法治化水平。
責任編輯:翟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