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段時間,不少大學新生收到了錄取通知書,而隨同錄取通知書一同郵寄來的還有銀行卡。有的學生和家長覺得雖然方便繳學費,但也質(zhì)疑這種做法有侵犯個人隱私、強制消費之嫌。(人民網(wǎng))
銀行與客戶建立銀行卡服務合同關系需要本人與銀行簽訂,這些高校在未經(jīng)學生授權的情況下,卻替學生代辦,這涉嫌侵犯了學生的民事權利。而早在2011年,國家工信部印發(fā)通知,規(guī)定學校不能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移動電話用戶身份識別卡、業(yè)務宣傳資料等。
——戴先任
表面上看,高校隨同錄取通知書一同郵寄銀行卡,是為了方便學生和家長繳費。然而,方便學生和家長繳費,并非指定銀行卡一個方式,在支付多元化的當下,運用支付寶、電子銀行向指定的繳費賬戶支付,同樣很便利。
——木須蟲
信息安全時代,越俎代庖的“代辦”當止。新生還沒報到,相關高校就涉嫌違規(guī)侵權,把新生個人身份信息非法提供給銀行、通訊運營商做交易,無疑是給新生上了很不體面的“第一課”。
——于立生
錄取通知書夾寄銀行卡不應該也沒必要,相關部門應該根據(jù)相關規(guī)定,對大學錄取通知書夾寄銀行卡現(xiàn)象進行調(diào)查和追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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